1.1项目概况
视联百川AI盒子是电信面向楼宇、园区、校园等泛安全类场景开发出的一款具有强大拓展性、灵活视频能力和轻便部署的软硬一体平台。盒子内置AI算法引擎,AI芯片+AI框架+AI算法,三者协同工作,支持高路数的智能分析,能实现多种功能预警,可广泛应用在多种场景中,旨在为用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智能化方案,支持存量非AI摄像头实现AI功能。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视联百川AI盒子开发服务,支持视联百川AI盒子快速实现产品化,采购内容包括嵌入式软件开发、AI盒子门户管理平台开发和AI算法的开发与工程化,满足客户的智能化升级需求。
1.2.2采购估算金额:154.018万元人民币(含税)。
1.2.3服务地点:广州市。
1.2.4技术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上线。
1.2.6保修期:自终验之日起1年。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价款单价最高限价为1000元/人·天(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
2.1.2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备一个软件研发或技术服务相关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在1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采购标的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原件备查。
2.1.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至少4名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提供①人员清单(包含姓名、岗位、身份证正反面);②2024年3月(含)以来近3个月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如提供为多人社保信息汇总材料,请于证明材料中用明显标识标注出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所在项,以便评标委员会评审。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均不得分。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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