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南省万宁市小海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监理已由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万行政审批〔2023)1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辖属的小海海域
2.2项目内容及规模:万宁市小海种植红树林500亩(场地清理、起垄、平整改造、苗木费、种植费等);开展连续3年红树林生态系统跟踪监测,建设红树林科普宣传栏1处,开展连续5年红树林管护。。招标控制价456,160元。
2.3计划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标段名称: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南省万宁市小海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监理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丙级监理或住建部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住建部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标段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9月1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8日17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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