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选址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项目建设规模主要为1500万吨/年炼油、165万吨/年乙烯、200万吨/年对二甲苯等。为配合推进整体项目建设,公司拟配套开展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第二泡沫站七氟丙烷泡沫比例混合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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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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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七氟丙烷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
1 |
套 |
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到货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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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a.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需求相匹配供货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b.投标人须提供七氟丙烷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认证证书及型式检验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检验报告及证书的扫描件)。
(2)财务要求:不作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七氟丙烷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制造业绩。(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签订时间、设备名称、混合比参数、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的,需提供技术附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时以现场查验为准)。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b. 两年内(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在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采购过程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c. 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d.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23时55分至2024年6月25日23时55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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