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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中心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日期:2024-09-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TBN-ZC********、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医用氧气采购项目(三次)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5、预算金额:153.********(万元)6、最高限价:153.********(万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为1个项目包,具体内容见附件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即开始进行供货,并在1年内按医院要求供货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合法来源,须具有医用氧气生产或经营资质、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文件;(2)供应商具有交通部门颁###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技监部门颁发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所有内容整体性竞标;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询价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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