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电动叉车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电动叉车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086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招标人2024年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西重装司发[2024]88号文)设备更新项目之一,主体为3辆锂电池5T平衡重式电动叉车的采购,用于招标人场内物料周转运输。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叉车整机及附件、设备运输、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设备使用及维护相关培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交货(不含试用期)。
2.6质保期:整机质保1年,电池质保5年或10000小时。
2.7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提供的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国内同类设备销售业绩,业绩不少于1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4.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9月18日下午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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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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