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宁2018G03租赁住房项目施工(装配式)工程结算复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总投资约 16 亿元,招标人为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宁2018G03租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61,644㎡,建设内容为1-13#楼、S1-S2#楼、1-2#配电房、1-2#门房及地下车库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通风、消防、装饰装修、幕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江宁2018G03租赁住房项目施工(装配式)工程结算复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001) 江宁2018G03租赁住房项目施工(装配式)工程结算复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24年2月至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7月以来承担过承担过单项总投资额7.7亿元及以上的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提供结算审核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
b.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至2024年9月20日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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