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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段)竣工决算审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经扬州市发改委《关于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改发许发〔2019〕168号)批复,并经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扬水基〔2019〕97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市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仪征市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段)竣工决算审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仪征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工程内容主要为:加固堤防27.18km,建筑物除险加固18座,拆除复堤9座,以及相应堤段堤顶道路等管理设施。工程涉及土建施工标、金属结构、水泵电机、电气设备采购标,自动化工程,智慧管理设施标及相应附属工程等。二期工程概算批复16.27亿元,其中工程部分6.31亿元。

2.3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的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段)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共为一个标段,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结算审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工程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工程建设支出审计、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未完工程及预留费用资金审计、建设收入审计、项目结余资金审计、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合同管理审计、勘察设计与建设监理审计、质量检测审计、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及资金审计、跟踪审计服务审计、施工延伸审计、财务管理审计、资金和项目绩效审计、水保及环保等专项审计、历次审计稽察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2.4相应服务费用概算金额:92.82万元。

2.5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150日历天。服务期内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0内完成已完工的工程结算审计,提交全部资料后90天内出具竣工决算报告(包括未完工程及预留费用审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造价咨询能力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投资5000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业绩(附合同、审计报告和初设批复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3)财务要求: / 。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5月至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5)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6)投入的设备要求:满足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

(7)其他要求: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会计师事务所为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需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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