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基于多元数据的流动式起重机防倾覆系统研发》开发加工及试验测试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8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5年内需有信息化相关项目业绩。
3.投标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4.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有特种设备信息化相关项目业绩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且投标人均有特种设备信息化相关项目业绩,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技术要求
在招标人提供测试样机基础上,根据任务书技术路线对基于多元数据的流动式起重机防倾覆系统的技术指标进行测试和验证。拟针对测试样机的起重机防倾覆系统开发相应功能模块,以验证样机系统数据采集、算法等技术指标,并协助开展必要的测试,具体需求如下:
1.《基于多元数据的流动式起重机防倾覆系统研发》开发加工
(1)API接口开发:为配合起重机防倾覆系统技术指标验证,对招标人提供的样机系统进行必要的加工,开发与样机通信的API接口,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和交互。当安装防倾覆报警装置的起重机现场作业时,可通过移动端向作业人员实时反馈起重机性能。
(2)数据存储和管理功能:实现压力、风力、起重量、臂长等多元数据采集及存储,支持数据搜索、筛选批量导出。
(3)数据展示功能:要求数据展示平台采用C/S架构,支持移动端APP查看,适配主流安卓系统,界面需适配手机和平板;起重机性能重要参数的显示,支持数据模式、起重机监测模式(起重机模型图示标注)等多种显示方式;对数据进行预处理,根据技术路线及招标人提供算法模型进行分析计算,实时直观呈现起重机性能状态。协助验证起重机稳定性和算法的可靠性。
(4)报警功能:在样机系统中嵌入语警模块,支持接收移动端传输的预警信号,对可能产生倾覆的作业进行警报,协助验证报警功能。
(5)高效性:设计数据库结构,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高效访问。
(6)可扩展性:设计时考虑未来可能的功能扩展,确保应用程序架构的灵活性。
(7)系统文档:提供详细的用户手册,帮助用户理解和使用应用程序。提供设计开发文档。
2.《基于多元数据的流动式起重机防倾覆系统研发》测试服务
(1)协助招标人对提供的起重机防倾覆系统进行测试,在不同品牌起重机、天气(无风、大风)、工况(作业区域、吊载重量、支腿伸缩、臂长、旋转角度)进行测试,确保在所提供的网络状态下,样机可以正常通信、数据交互,移动端数据展示平台能够正常使用,连接网络,满足测试需求,直至验收通过。
(2)技术支持:根据招标人要求,指派工程师提供不超过50次对样机现场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或缺陷,提供测试保障服务。工程师需在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清单里,响应到场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二)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招标人项目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2.知识产权要求
(1)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科技论文的数据整理和测试验证,配合申请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2)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项目所有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系统用户手册、设计开发文档等。
(三)其他要求
1.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验收、付款、违约、知识产权等要求)
3. 本项目申报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六、验收方式
1.招标人项目通过验收后,中标人申请验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逐条验收,并对中标人所提供的验收资料进行评审,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工作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八、付款方式
通过验收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九、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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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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