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说明:
1.1 项目地点:珠海市珠海港高栏岛
1.2项目名称:高栏国码设备照明灯采购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
|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LED灯 (岸桥联系梁) |
400W |
套 |
16 |
|||
|
LED灯 (岸桥前大梁及小车灯) |
44 |
||||||
|
2 |
LED灯 (场桥大车灯) |
140W |
套 |
8 |
|||
|
LED灯 (场桥大梁及小车灯) |
22 |
||||||
|
备注 |
需要含有不锈钢防坠链条,铭牌,现场指导 |
||||||
|
质保期 |
不低于2年,保用不少于5年 |
||||||
|
供货期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4种类型灯灯具各1套;灯具通过测试后发出订货通知单,收到订货通知单后剩余全部交货时间不超过45个日历天(包含45个日历天) |
||||||
|
不含税总计 |
大写人民币 元 |
||||||
|
含税总计 |
大写人民币 元 |
||||||
|
备注 |
提供 %专用增值税发票(如遇到国家调整税率则不含税价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含税总价) |
注:(1)主要规格附件2所示;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上述招标控制价是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超过该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0.20万元整(含税);
(4)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不含税价最低)中标评标办法。
(5)投标文件需要1正本2副本(共3本,以正本为主,电子文本正本: 1 份 (盖章,u盘可以邮寄运费自理))。
2.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
2.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厂家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 2024年9月14日止,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