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富士康)E03栋厂房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GZXY
3、采购范围: 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富士康)E03栋厂房维修项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4、工程规模: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富士康)E03栋厂房维修项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施工周期:约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报告为准)。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075414.79元。
7、工程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至少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2.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7.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2.9.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0日15时00分到2024年09月15日17时00分;
文件售价:500.00 元人民币(含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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