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项目名称:海南州10万千瓦光伏治沙、防风、固草发电项目(EPC)
1.2招标人:海南州国特能源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招标项目概括:本工程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型式,35kV侧配置4回光伏进线,1回储能进线,1套容量为±25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本工程以4回35kV电缆线路接入至隆发330kV变电站新增主变35kV侧等。
1.6成交投标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100MW,采用固定倾角的安装方式。光伏场区采用分散逆变、一级升压、集中并网方案。本工程选用P型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660Wp规格167944块和箱逆变一体机,其中3300kW集中式逆变器29台和4400kW集中式逆变器1台。光伏场区采用分散逆变、一级升压、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件串联后的直流电送至箱逆变一体机,逆变后的三相交流电引至升压变压主要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的地面光伏电站和集电线路,接入系统暂定在隆发新增1台主变,以35kV汇集线路接入新增主变;自建储能:本项目按15%光伏容量配套建设15MW/30MWh储能系统,由6个2.5MW/5MWh储能单元组成,储能单元包含1台35kV/2500kVA箱逆变一体机和1个5MWh电池储能集装箱。储能单元经过35kV电缆连接后以1回电缆线路接入新建的35kV开关站35kV侧。
2.2建设期:开工令下发后270日历天内完工
2.3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a至f)其中一项和下列施工资质(g)其中一项。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及成员方应分别具备其联合体协议承担的工作范围对应的下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2)项目经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施工负责人:拟派驻的施工负责人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驻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5)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10MW的光伏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反映工作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分包业绩不算)。
(6)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扫描(或复印)件,扫描(或复印)应全面、完整、清晰,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被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将会取消资格。
其他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牵头人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招标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除节假日休息)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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