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车辆段燃气锅炉专项维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委托现就燃气锅炉专项维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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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完工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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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包头西车辆段燃气锅炉专项维修采购 |
膨胀罐氮气压力不足,补充氮气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包头西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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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膨胀罐皮囊 |
项 |
1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包头西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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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氧器整修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包头西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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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主体进行周期保养 |
项 |
1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包头西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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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池存在淤泥(包含段污水池,软水箱) |
项 |
1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包头西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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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外检 |
台 |
5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包头西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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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软水机离子罐树脂 |
项 |
1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包头西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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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10吨锅炉隔音罩改造 |
台 |
3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包头西车辆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 要求报名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利雅路燃烧机维修授权书(需携带原件)。
· 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年09月10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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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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