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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林、清涧、米脂、吴堡国家基本气象站、定边国家基准气候站基础设施及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榆林市榆林、清涧、米脂、吴堡国家基本气象站、定边国家基准气候站基础设施及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2.4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4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段:定边国家基准气候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54.20万元

二标段:吴堡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54.50万元

三标段:米脂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33.7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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