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02
2.项目名称:复兴家园商业楼南楼北侧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复兴家园
4.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复兴家园商业楼南楼北侧电梯更换,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概算:21.8万
8.项目类别:货物
9.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资质要求:
2.2.1 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2.2.2 如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以下1)或2)项资质:
1)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2)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电梯制造、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2.2.3 如投标人非电梯制造商,除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上述2.2.2要求外,投标人还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2.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9日至磋商时间。
四、磋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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