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天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ppp项目炉渣、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综合利用系统运营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天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天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ppp项目炉渣、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综合利用系统运营服务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40703030181000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天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天津市东丽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ppp项目炉渣、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综合利用系统运营服务,炉渣量年均约15万吨,本项目所产生的炉渣主要为垃圾燃烧后的残余物,其产视垃圾成分而定,招标人不对炉渣的产生量及成分作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欢脱村津芦线中节能(天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所产生炉渣的服务业绩(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垃圾处理规模须在1200吨/日及以上),且服务业绩的服务质量反馈证明中服务评价须为合格及以上,服务质量反馈证明须加盖业主公章。
注:①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垃圾处理规模、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同时提供服务业绩的服务质量反馈证明(服务评价须为合格及以上),服务质量反馈证明须加盖业主公章。
②1200吨/日是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垃圾处理规模,合同中未体现以上规模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2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含)至今不存在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5.3投标人须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的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炉渣堆放场地(提供自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同时提供炉渣堆放场地满足环保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到2024年09月14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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