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募创新(标准ICT)业务合作伙伴,优先选择在特定领域或者关键技术包件领先,且符合中电福富创新业务发展规划,与中电福富自有能力形成互补的知名企业,双方按照细分包件开展创新(标准ICT)业务合作。
招募类别:本次招募计划10个包件,具体包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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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类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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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同办公 |
包括文档协作、项目协作、企业邮箱/云盘、表单/问卷、会议管理/会议通讯、OA、AI工具、电子签章等办公相关的标准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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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销获客 |
包括SCRM/CRM/CDP/CEM、直播平台、数字公关、宣传设计、活动/会务、广告营销、企业名片等营销相关的标准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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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税管理 |
包括财务系统、费控报销、代账工具、财务系统、税务管理、电子发票等财税相关的标准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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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管理 |
包括法律辅助、合同管理等法律相关的标准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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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事管理 |
包括HR系统、招聘与选拔、背景调查、培训与发展、绩效薪酬、股权激励、灵活用工、HRO及猎头等人事相关标准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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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仓储/云供应链/ERP |
包括ERP、进销存、仓储物流等管理相关标准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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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客服服务 |
包括在线客服、呼叫中心等智能客服相关标准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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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行政管理 |
包括福利发放、资产管理、商旅出行、考勤管理、能耗管理等行政相关的标准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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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数据资产 |
包括数据服务、数据BI等相关数据资产标准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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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低代码平台 |
低代码平台相关的标准应用 |
2. 招募方法:
2.1评审方法采用不限数量制。不限数量制,即每包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且综合评分(商务技术服务总评分)达到60分或以上的,进入中电福富创新业务合作伙伴库。
2.2被确定为合格供应商的申请人与中电福富签订合作协议,并根据合作协议内容进行后续项目合作事宜。
2.3申请人中选之后将作为合格供应商作为后续同类单项项目的比选、询价的采购推荐人选。
3. 合作内容:
作为创新业务(标准ITC)合作伙伴,向用户提供产品及服务。合作及专业技术支撑工作内容至少包括:
(1) 利用各自领域的优势,与中电福富形成合作关系。
(2) 与中电福富联合制作面向客户的项目方案、产品。
(3)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双方若无异议,可顺延两次。
(4) 申请人可以报名入围一个或者多个包件。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申请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分公司申请的,须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经过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申请,其注册资本按总公司的注册资本。申请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对于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信息的,还需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申请。
(4)申请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合作伙伴提供联合解决方案,提供最基本的解决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市场拓展支撑、项目落地实施、运营维护、市场营销能力、销售渠道和客户群的合作)。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至申请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至申请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至申请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6.招募文件的获取
(1) 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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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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