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煤岩气先导实验方案监测要求,计划5 井次井中裂缝监测、 5井次地面微地震压裂裂缝监测。
2.2招标范围:宜 10-23-56 平台 5 井次井中、宜 10-8-52 平台 5井次地面压裂裂缝微地震监测,资金计划号:中油辽字〔2023〕258 号;计划投资215万元(不含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陕西省延安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且资产负债率低于100%,当年新成立公司、高等院校及分公司等,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3.5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9 月 9 日至2024年9月 15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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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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