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其他资格要求:如供应商拟响应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响应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治疗胃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招2024-186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治疗胃镜 1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
7、交付状态:完成送货上门、就位、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验收合格。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4-09-08 09: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9-13 17:00截止,(请登录)获取磋商文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09-08 09:00至2024-09-13 17: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1、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其他资格要求:如供应商拟响应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响应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治疗胃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招2024-186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治疗胃镜 1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
7、交付状态:完成送货上门、就位、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验收合格。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4-09-08 09: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9-13 17:00截止,(请登录)获取磋商文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09-08 09:00至2024-09-13 17: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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