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厦门机场T3、T4航站楼部分区域LED灯具采购,本次招标的内容为:T3、T4航站楼公共区域、办公室、卫生间等进行光源更换,具体数量如下:LED平板灯780套、LED长条灯480套、LED筒灯500套,灯槽灯具更换1项、卫生间照明更换1项,包含原灯具拆除,为实施灯具安装进行的吊顶开孔、灯具加固、安装、电源管线的联接和灯具调试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01:(厦门机场T3、T4航站楼部分区域LED灯具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01(厦门机场T3、T4航站楼部分区域LED灯具采购):
该合同包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4000万人民币;若投标人为投标产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400万人民币。
备注:如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本,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的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及网址,且须体现有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数额),或提供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资料。
*2、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为保护采购单位的利益,投标人应保证本次供货产品是原厂商、正规渠道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是投标灯具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经销商,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应提供投标灯具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由总代理出具投标授权的,应同时提供总代理身份证明文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严重失信方名单”的情形。前述“严重失信方名单”以开标当日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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