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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呼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经济开发区互市路规划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经济开发区互市路规划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6,471.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经济开发区互市路规划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46,471.4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经济开发区互市路规划建设项目 1(条) 详见采购文件 846,471.4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经济开发区互市路规划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经济开发区互市路规划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 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证书扫描件)1人、施工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1人、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人,以上人员均必须是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施工员、质量员也要提供市政或市政相关专业的岗位证书。 注: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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