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3.1资金预算:本项目中介预算为¥3,578,287.53元,最高限价:中介预算金额*(1-6%)=3,363,590.2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12,766.47元(税前)。投标人的响应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税前)不得低于¥112,766.47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岑村南堤路周边地块停车场建设工程,两边地块分别以南堤内园地东、西划分,总占地面积 25261.3 平方米(西部停车场占地面积约 7197.51平方米、东部占地面积约 18063.81 平方米),其中,新建停车位数量约 408 个(西部:东部=208:200),植草砖总占地面积约 11768.9 平方米,绿化总占地面积 13469.3平方米。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评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按无效投标处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17时30分内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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