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关节镜配件采购和高值耗材智能管理系统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元):940000.00
最高限价(元):940000.00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包组1:关节镜配件采购;包组2:高值耗材智能管理系统维保
2.
标的数量:包组1:1套;包组2: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F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
包组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
|
1 |
关节镜配件采购 |
1套 |
480000.00 |
|
2 |
高值耗材智能管理系统维保 |
1项 |
46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投入使用并且通过验收(适用于包组1);自合签订之日起1年(适用于包组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适用于包组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适用于包组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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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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