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大楼维修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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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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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购2024F001185215 |
办公大楼维修 |
1 |
批 |
1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日完成,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大楼维修项目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外埠来赣监理单位应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规定,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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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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