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高端高新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馆审批发【2023】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高端高新产业园项目-附属设施工程(二次)
2.1.2建设规模:详见图纸。
2.1.3建设地点: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内。
2.1.4工期:120天
2.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1.3其他要求: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有较为丰富施工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0 00:00:00至2024-09-1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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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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