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431S******** 项目名称:广西、海南两省空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工程复核拟交付的设施设备(原始)清单、施工类合同工程结算复核并出具结算复核意见书、现场盘点项目实物资产、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及相关工作。 详见《第四部分 技术条件》 各分项限价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分项限价(万元) 1 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 ******** 2 三亚空管站空管设施设备建设工程 ******** 服务期:详见《第四部分 技术条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部分 技术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在“****网站、中****网(********)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网站及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须提供该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执业印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按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附件1响应信函(格式)”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须按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附件1响应信函(格式)”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旦发现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权不得转让。********本项目所包含的造价咨询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或其构成关联关系的共同控制单位,不得同时进行决算审核工作(须按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附件1响应信函(格式)”的“承诺书”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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