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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精致城南片区微更新智慧停车项目采购公告(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东台市精致城南片区微更新智慧停车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智慧停车-诱导发布系统及配套设施:智慧停车一级诱导发布系统(全点阵彩色交通诱导屏,含基坑开挖、地笼浇筑等)含市政规费(如有)2套、智慧大屏配电箱口发送卡2套、智慧信息发布盒子2套、智慧停车诱导发布系统-专用链路5年、绿化养护等费用2项、社会停车场信息接入1项、15处(含本次)诱导数据巡查校准(日常运行过程中,对停车场剩余车位数据进行校准,每周对诱导发布的各停车场进行一次剩余车位数盘点校准以及二级诱导屏维保服务5年。

静态交通智慧停车设施维护服务:停车场及零星标车位服务400个、停车场及零星标车位箭头服务400个、车挡出新服务1512个、新增车挡及补缺服务120个、维修车挡服务120次、更换反光标识服务400张、拆障用工(每次2人)100次、拆障用车100次。

其中智慧停车一级诱导发布系统未核心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智慧停车-诱导发布系统及配套设施90日内货物全部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静态交通智慧停车设施维护服务具体完工时间按招标人要求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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