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舟山港条帚门航道扩建工程口外段航道疏浚安全巡查(警戒)船租赁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宁波舟山港条帚门航道扩建工程口外段航道疏浚安全巡查(警戒)船租赁,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宁波舟山港条帚门航道扩建工程位于普陀区六横岛东北侧海域的条帚门航道,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疏浚工程、地磁观测、清障工程和航标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基建期疏浚工程分两个阶段进行实施,第一阶段进行口内基建疏浚,第二阶段进行口外段基建疏浚。 项目地点:普陀区六横岛东北侧海域的条帚门航道 2.2 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项目为口外段航道疏浚安全巡查(警戒)船租赁,计划租赁1艘功率>150KW的安全巡查(警戒)船,主要用于宁波舟山港条帚门航道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安全警戒及辅助施工等工作。(2)投标人船舶具体施工区域须服从招标人现场安排。(3)租期暂定8个月,暂定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每月基准运转时间300小时。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安排,具体以甲方的实际使用时间为准,租赁船舶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现场通知为准。 (4)投标人不得以实际使用时间少于暂定服务期而对招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请求。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理供应商入库。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船舶租赁或类似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设备要求: 1)投标人须投入一艘功率>150KW的安全巡查(警戒)船。船舶可以自有或租赁,租赁船舶须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出租人须与船舶证书中所有权人一致;已办理光船租赁的,租赁协议中出租人须与经营人一致,且须取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 2)提供有效期内的投标船舶证书全套复印件(原件备查):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含共有情况、登记变更情况、抵押情况、租赁情况、船舶照片页)、船舶检验证书(含最新检验签证页)及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3)投标人须承诺若投入的船舶施工能力不满足现场要求,将更换效率更高的船舶,进场前由招标人项目部书面确认,按合同约定租金计费。 4)投标人须承诺投入现场的船舶均具有有效的船壳险保单,1000总吨以上的船舶(海船)均具有油污责任保险保单或文书。 5)本项目施工区域属舟山海事局与宁波海事局共同管辖,海事部门对警戒船船舶准予航行区域与船舶配员要求较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入的船舶满足海事部门要求。 (4)投标人无以下情况:近1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事故,或其他不良安全生产记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2 其他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saic.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投标人未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类-施工-施工设备租赁(含船舶)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4.1 领取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4日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