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HZ
项目名称:吉林农业大学(木耳、杏鲍菇)优质轻简高效栽培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131万元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
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良好承诺书)。
3.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0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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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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