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
2.
(一)工程地点:泗阳县经济开发区;
(二)工程规模:老路下挖84㎝后新建沥青混凝土约9500㎡,新建花岗岩平、侧石各2300m,厂区开口处20㎝混凝土拆除后恢复约1100㎡;栽植高杆女贞约80株,喷播麦冬草籽约8000㎡;挖除原雨水管后铺设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约950m,连接支管约300m,新建检查井约30座;改造路灯约45套(原杆利用);新建PE给水管约1100m,新建给水阀门井约15座。
(三)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四)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如下:
泗阳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北京路-淮海路)改造项目全长约0.95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绿化、给水、路灯等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直至项目交付提供的其他全部相关服务、缺陷责任服务期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
(七)监理费控制价:110000.00元。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准确监理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80%,待监理服务期满且工程完工合格满一年付清余款。
三、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次低价中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2.1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2.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5.3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9日9:00至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前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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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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