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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高新绿色产业园南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供配电设备采购公告
日期:2024-09-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GC

项目名称:芦溪县高新绿色产业园南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供配电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元)

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

JXGC-CG-2024-02

芦溪县高新绿色产业园南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供配电设备采购

1

10200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内天完成项目的竣工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采购,如响应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竞磋文件。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或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不含临时资格证书) 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 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 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09 月 10  日至2024年 09 月 1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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