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光明路5#停车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64-ZB-24091139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光明路5#停车场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NA164-ZB-240911395)已由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以凤煤计函【2024】19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为解决凤矿中区职工家属停车问题,将光明路双桥洞以西至天桥下铁路占地改造为停车场,改造面积4500平米,设置151个停车位。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名称:停车场改造
标段(包)内容:光明路5#停车场路面面积共4500平米,设置151个停车位,路面铺沥青路面,拆除原有破损的挡墙及栏杆围墙,新砌挡墙及围墙,配置路灯、网络摄像机、道闸系统、消防管路、室外消火栓及推车式灭火器等。详见施工图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凤凰山矿矿区内
2.4 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停车场改造,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①停车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②地面硬化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劳务分包除外)。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査)。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9-9 18:00至2024-9-14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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