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涟水县森林草地湿地沙化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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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森林草地湿地沙化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DYZX-C2024-0021
项目名称###县森林草地湿地沙化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采购需求:
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按统一标准核实国家下发及自主发现的图斑,以实际现状认定地类,必要时实地举证,确保地类认定一致,形成地类对接共同认定成果,并通过“国土调查云”提交核查。 以地类对接形成的二级地类图斑作为林草湿普查基本单元,开展森林、草地、湿地、沙化区划调查工作,根据林地管理需要在二级地类图斑范围内进行调整优化,摸清林草湿资源数量质量、结构以及沙化土地类型、面积、分布等情况。以统一地类对接完成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二级地类图斑为基础,开展造林绿化适宜空间评估,调查并标记可造林绿化图斑,构建国土造林绿化空间基础数据库,按照统一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形成森林、草地、湿地、沙化普查数据库,编制普查报告,制作专题图件。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底完成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磋商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 (2)磋商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4.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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