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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金裕粮油有限公司猴石镇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6 收藏项目
1.2项目名称:东丰金裕粮油有限公司猴石镇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监理;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510000元;

1.5最高限价:510000元;

1.6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1.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4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信誉要求: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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