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一) 询价人: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公司(二) 项目名称:企业形象、宣传用品设计制作框架服务项目询比价(三) 项目地点###市石景山###路 69 号院(四) 服务范围:含形象设计、广告设计、海报设计、画册设计、包装设计等制作、安装及落地服务;可制作户内外写真喷绘、亚克力、金属字、吸塑字等展览展示所需制作物,同时具备安装、施工能力。(五) 项目要求:1.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结合甲方所提###路、样式、规格、文字内容等要求,为甲方设计、制作企业形象及宣传制品等,结算金额按甲方实际发生制作项目及数量为准,其他特殊定制货品价格以双方协商为准。(注:附件中所列需求数量为一个自然年度预估数量,具体操作中以实际发生需求数量为准)。2.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结构牢固性、画面内容、尺寸、规格、材质等符合甲方要求。5.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6.在制作、设计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7.乙方制作、施工、安装制作成品时不得损坏甲方的有关物品和设施。8.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项目售后保修一年。人为损毁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暴动、罢工、骚乱等)导致的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保修外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根据双方协商时间到达现场维修处理。9.费用结算时,需提供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六)报价方式:采用总价和单价报价方式,单位为人民币。(七)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二、报价人条件(一)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制作安装相关资质的企业。2.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在人员、服务、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能力。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信誉要求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3.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贿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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