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为提高采购效率,为全省物资供应提供有效保障,现进行光纤快速活动连接器及法兰盘的集中采购。
1.2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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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不含税)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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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纤快速活动连接器及法兰盘 |
1 |
批 |
774636.00 |
具体见技术规范及明细 |
1.3预算额度(不含税):774636.00元
1.4保修期限要求: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
1.5到货时间:接到订单15日内到货
1.6框架协议有效期:协议生效后24个月。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697172.00元(不含税),整体折扣超过100%,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须通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备查。报告检测产品包括采购产品中至少一项的产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6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6.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6.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6.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中选人到货产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到货抽检,中选人需承担检测费用。中选人到货产品抽检不合格,按照《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供应商奖惩规则处罚。如因供货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由中选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6.4、应答人承诺如中选与采购人签订VMI厂库前移协议。
2.6.5、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6.6、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装卸费、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2.6.7、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照管控金额的5%缴纳。中选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返还(无利息)。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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