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LZX-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河道可视化管理系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3686万元
最高限价:51.3686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51.3686 | 51.3686 | 安保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为保障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河道可视化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建议对故障点位进行维修服务。根据实际需求,计划维修当前101套监控站中的96套监控站,同时将2套监控站迁移至指定地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维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质保期:自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或2023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5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由税务主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5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或人社局开具的企业参保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资质要求: (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磋商会议,应提供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议。 (2)本项目须缴纳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交《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到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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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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