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台市第三人民医院年度物业服务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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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第三人民医院年度物业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9-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台市第三人民医院年度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60万元/三年  

采购需求:

东台市第三人民医院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医院及各分部室内外保洁消毒、保安(秩序维护)、消控室值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物业服务,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及标准。投标人的服务质量需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满足业主及使用人的实际需求,为采购人和使用人创造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环境。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签订服务合同后5日内报送全体服务人员履历,审核通过并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2 日内接手进驻,进入正常服务工作。服务期间考核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每年合同到期,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非不可抗力原因,中标人不得拒绝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时查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近期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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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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