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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已完成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范围: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机关食堂早餐用餐人数在60-100人,午餐用餐人数约80-130人,晚餐用餐人数约30-50人。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2年。

2.4技术要求:

(1)负责人1名,对公司食堂进行管理。

(2)工作人员不少于16人且必须持有健康证,其中拟派厨师不少于3人。

(3)厨师团队平均年龄小于50岁,前厅接待岗位平均年龄小于45岁 。

(4)用餐标准为55元/人/天,该费用包括人工成本、食材、加工费用、燃料、水电费用、低值易耗品费用、维修等费用(含税)。

(5)食堂设有冷冻库、保鲜库、各操作间水池、锅灶、油烟净化机、抽气罩、消毒柜、留样柜等设备;中标单位需配置以下设备:双门平台雪柜2台、四门高身雪柜2台、搅拌机1台、电力 24盘蒸饭车 2台、绞切肉机1台、双通工作台2台、三门海鲜蒸柜1台、单头低背粉面炉 2台、电煮面炉连柜座1台、电磁单头大锅炉1台、豆浆机1台,并享有所有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证照及授权书均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原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或 “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人员要求:提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包括人员姓名、年龄、职责分工等相关内容,格式自拟。以上人员需要提供健康证。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合规廉洁从业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5)中标人不得将相关服务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6)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5、其他要求: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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