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郸城县新华路积水点改造道路设施修复工程已由郸发改城市{2024}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郸城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郸城县新华路积水点改造道路设施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周口市郸城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工程范围为北起现状郸淮路,终点接现状新华路,全长1098.997米,道路设施修复内容主要包括:行车道11446平方米、人行道11212平方米、花岗岩路缘石1953米及路灯56套等。
2.4招标范围:1标段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5总 投 资:约2050万元;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质 量:合格;
2.8标段划分:
1标段:郸城县双拥路(郸淮路-新华路)道路改造项目;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电子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标段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及技术设备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4 年09月09 日08 时00 分至2024年09月13日18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 日 10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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