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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齿库房质保间、办公室及地面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6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对库房进行维修改造库房新建质保间:1.在两侧物流门内部增加隔断墙、其中一处隔断安装通行门、增加顶棚;2.原有窗户拆除、安装三玻塑钢玻璃窗;3.骨架内外铺装岩棉保温板、安装空调。库房内维修:1.地面修复;2.房屋漏点修复。新建办公室:1.根据办公需求,添置3个53尺集装箱;2.集装箱装修,安装窗户、地板、空调等,能满足办公需求。

2.1标段名称:轴齿库房质保间、办公室及地面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轴齿库房

2.3建设工期:预计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2月31日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668106.58元(含9%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本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业绩查询网址;

6) 类似业绩是指新建类或改建房建工程业绩。

3.1.3企业诚信:

供应商应为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含永久禁止)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不含一汽物流体系外的临时禁入);

3.1.4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供应商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供应商中选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②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③同意执行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合同使用电子签章工作的要求。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4项目经理要求:(请登录)

3.1.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中资格名称一栏为工程师及以上级别,或级别一栏为中级及以上级别;

3)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4)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信息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23时00分至2024年9月11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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