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乌海市公交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勃湾区876.96千瓦全额自发自用完全离网型新能源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林荫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西北角。
5、最高投标限价:5153779元。
6、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8、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9、招标内容:该项目建设光伏装机容量876.96kWp,储能系统配置500kW/1405kWh。项目完全离网运行,储能系统保障18:00-22:00电价高峰时段场站公交车辆充电的供电。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监会或相关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6、财务要求:提供近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
7、信誉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
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请登录)
四、投标保证金
(请登录)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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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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