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4-2025年度PE管材项目招标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庐江县集镇供水设施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立项的复函,庐发项〔2023〕398号
1.4招标人: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项目业主: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4-2025年度PE管材项目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包括本项目供水工程所需的PE管材及管件采购招标。
2.7 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
2.8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年内(分批次供货,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一周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9 交货地点: 合肥庐江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合同期内招标人所需的PE管材及管件供应以及质保期内配套质保维护服务。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2)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须包含 PE(聚乙烯)管材和管件)。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供水(或给水或饮水)工程PE管材(或PE管材及管件)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PE管材(或PE管材及管件)供货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3.1.3 财务要求: /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7日 至2024年09月27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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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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