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概况:该项目全长 3261 米,为城市主干路。1、夏塔路至山河路段:建设工程南起夏塔路、北至山河路。新建道路约 675 米、宽度 40米,以及同步完善管线、景观绿化、交通(标线)等配套工程。2、G204 至山河路段:建设工程南起山河路、北至 G204。新建道路约 2586 米、宽度45 米(含绿化带)(其中:跨白沙河景观桥梁长度 240 米、宽度 40 米),以及管线、景观绿化、交通(标线)、其它附属设施等配套工程。 (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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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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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 七 、评标办法 | |||||||||||
| 综合评估法 |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一等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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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开标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 |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开标地点: | (请登录)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09-27 1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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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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