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英川坑下1.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2-331127-04-01-128898,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浙江润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润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体规划山地面积约30907平方米(约46.36亩),总装机容量为直流侧1999.2kWp(交流侧1800KW),类型为“全额上网”电量消纳方式,采用10kv电压等级并网。
本项目拟采用2种支架形式:(1)采用固定支架布置光伏系统,共999.6kWp。(2)采用双轴跟踪支架布置光伏系统,共999.6kWp。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 。
2.3最高投标限价:详见补充公告。
2.4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2024年9 月6 日起潜在投标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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