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射洪市涪江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射洪市香山镇及金华南门坝堤防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射发改发[2022]4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洪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射洪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射发改发[2022]49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射洪市香山镇、金华镇;
2.2建设规模:新建堤防2 段 2.414 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堤防等级IV级;
2.3勘察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地勘报告、初步方案设计(含相关图册)、招标设计资料(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施工过程中技术服务等;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3 业绩要求: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至少1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防洪工程或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07 日(请登录)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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