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长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项目一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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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项目一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长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项目一期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年

最高限价:50万元/年。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主要对11参数城市微型环境空气监测系统、12参数城市微型环境空气及TVOC监测系统、餐饮微型环境空气监测系统、工地微型环境空气监测系统、12参数城市微型环境空气及恶臭监测等系统进行运维服务;技术咨询以及大气网格化综合管控APP云资源的租赁及维护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若服务期内履约良好,经合同双方同意,在年度财政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价格不变,续签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 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 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9月6日至2024年9月19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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