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应急装备储备库智能化改造项目选取食堂经营管理公司(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秀区应急装备储备库智能化改造项目选取食堂经营管理公司(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3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40220240009LW
项目名称:西秀区应急装备储备库智能化改造项目选取食堂经营管理公司(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9053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西秀区应急装备储备库智能化改造项目选取食堂经营管理公司(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西秀区应急装备储备库智能化改造项目选取食堂经营管理公司(二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非中小企业不参与投标。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⑤企业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凭证或银行缴税凭证或经主管税务机关加盖业务章的纳税申报表);⑥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⑦社会保障资金(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近三个月的报名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被授权代表须是花名册内人员;⑧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bj.gsxt.gov.cn)上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⑨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⑧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⑧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提供以上①-⑧项资格证明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第9项特殊资格材料的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7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13日 23时59分
项目概况
西秀区应急装备储备库智能化改造项目选取食堂经营管理公司(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3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40220240009LW
项目名称:西秀区应急装备储备库智能化改造项目选取食堂经营管理公司(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9053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西秀区应急装备储备库智能化改造项目选取食堂经营管理公司(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西秀区应急装备储备库智能化改造项目选取食堂经营管理公司(二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非中小企业不参与投标。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⑤企业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凭证或银行缴税凭证或经主管税务机关加盖业务章的纳税申报表);⑥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⑦社会保障资金(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近三个月的报名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被授权代表须是花名册内人员;⑧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bj.gsxt.gov.cn)上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⑨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⑧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⑧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提供以上①-⑧项资格证明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第9项特殊资格材料的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7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13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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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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