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4419004572288222409031276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服务项目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并出具《 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合格证》。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请登录)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其他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 其他要求说明 | 违约责任:(一)甲方 1、未能按合同支付费用时,逾期天数按银行滞纳金向乙方支付赔偿费。 2、应提交乙方的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3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检测报告的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3 天以上时, 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检测报告的时间。 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数据、计算软件、专利技术、检测报告。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技术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委托方提出索赔。 4、因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承接方所耗工作量向承接方增付服务费用。 (二)乙方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 2、按时出具《 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合格证》给甲方,如检测报告中提出需整改的,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和咨询。 3、乙方负责检测报告的质量。因弄虚作假、计算错误等乙方原因导致检测报告的检测结论与建筑物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经济损失及安全事故,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检测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件。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参照:粤价函[2004]409号,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服务项目共约455个测点,约36400元。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9-11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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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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