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G18荣乌高速灵山段创建“平安文明示范路”隧道亮化诱导工程
1.2采购人: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G18荣乌高速灵山段创建“平安文明示范路”隧道亮化诱导工程。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恒山、青瓷窑、抢风岭隧道,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2.4建设地点:山西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6采购限价:人民币90.6456万元。
2.7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资质要求: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机电工程专业,且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同时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登记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6日18:00~2024年9月11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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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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