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沈丘县西蔡河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B区,已由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沈发改[2023]200号(项目代码2304-411624-04-01-260684),项目业主为沈丘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丘县西蔡河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B区。
2.2建设地点:沈丘县和谐路以南、规划横二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建设。
2.3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288576.25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217122.5平方米(含住宅152237.5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用房648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453.75平方米。共建设安置房1252套。建设内容包括室外道路及硬化、绿化、大门、围墙、室外配套管网和周边配套工程等。沈丘县西蔡河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分A区、B区2个区域,本次对B区进行招标。
2.4项目总投资:155993.02万元。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整个B区项目的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符合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财务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6日至2024年09月14日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